周三晚上,又到了音乐社两月一次的团建时刻,这次群里的投票结果显示:KTV拔得头筹。
除去有课和有事不来的社员,这次团建有二十人,社长开了四个房间,一个房间五个人。
一切都很顺利,只是在分组的时候遇到了点困难。
“444?”顶着一头绿毛的某个社员发出疑问,“传闻执念深重的恶鬼会在晚上用音叉杀死444房间的客人。”
说完他非常应景地打了个哆嗦。
“一听就是假的,难不成你还真信啊?”有社员发出嘲讽。
“其他KTV不一定,但这家KTV……”绿毛旁边的社员表情讳莫如深,下意识放轻了声音:“真的死过人。”
其他社员:!
这群大学生没怎么见识过人性的恶意,殊不知人比鬼更可怕,对这种鬼神怪谈一类的东西有种莫名的畏惧,具体就体现在没人想去444这个房间唱歌了。
一群人在原地耗了五分钟,你推我我推她,最后还是等的无聊的孟初欢胆魄惊人:“我去。”
她话音刚落,一直默默观察着的钟一帆立马抓起身旁同伴的手急急忙忙地喊:“我、我和亦然也去!”
路亦然一脸懵圈但无可奈何:救命,他不想和情敌一个房间!
下一秒,“我也去。”
说话的人是蒋榆。
不到一分钟,444就敲定了四个人选,等其他人分完组,最后一个人选也敲定了——社长。
才唱了两首歌,名为社长实为社畜的社长就被辅导员一个电话给叫去打工了。没办法,这是一部分大学牲(辅导员助理)必须要吃的苦。
没到孟初欢点的歌,她就坐在沙发上喝饮料,饮料是社长点的,五花八门各种类型都有,孟初欢手里那杯她尝出来有一股酒精味。
还好她不是一口倒。
“你怎么不去篮球社?”
闻言,孟初欢扭头看了球场上的老对手一眼,吐出四个字:“因为热爱。”
喝了口饮料,她也问了蒋榆同样的问题:“你呢,为什么?”
蒋榆:“和你一样。”
孟初欢眯着眼睛打量她,琢磨了几秒,笑了:“是吗?那你热爱的到底是音乐还是……”
说着她的视线往前面拿着话筒唱歌的omega身上瞟。
正在喝东西的蒋榆呛了一口,脸都红了,也不知道是呛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,她抿着嘴:“咱俩不熟,你别管那么多。”
孟初欢后仰靠在沙发背上,狐狸眼映射着五彩斑斓的灯光,有种光怪陆离的感觉,她神情懒散:“不是你先问我的?”
蒋榆:“……”
你看不出来我那是觉得太尴尬硬找的话题吗?
老对手之间的对话到此戛然而止,话不投机半句多——这是真的,尤其是对手之间。
“孟学姐,这首歌我不太会唱,你能带我一下吗?”
孟初欢朝说话的人看过去,脑子里默默打出一个问号,这人是谁来着?
这真不怪她脸盲,实在是没什么印象啊。
“喂,一帆跟你说话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