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潋今天下午在公司录歌,拿到曲谱先用脑子敲了一会儿,还没到一半,他显出不可置信。
“这么高?这么乱?”望着一边坐着的周晏,沈潋诧异地道。
周晏向来是完美主义,人是温润的,曲风也是温和的,今天这首开头就是个高调子,沈潋着实以外。
高到不是问题,问题是乱,沈潋估计自己敲起来都要手忙脚乱。
周晏歪着身子坐着,一点没台上正经的样,细看还有些落败,眼底挂着乌青,下巴还冒着青茬,他玩着手里空荡荡的烟盒,说着:
“我们这次换一个风格回归。”
什么风格?凌乱吗?
沈潋想开口再问问,金比利下一秒直接推开门进来。
“呀,我竟然不是最后一个。”
他们计划的一点半到录音室,半路上有点堵车,金比利顺顺利利地迟到。
“你看看你那部分的谱。”落在嘴边反驳的话被这身门响吓回去,他想也听听金比利的看话,遂问道。
金比利拿过自己的谱,像沈潋般在心里吹了一会儿,又抬头看了看周宴,周宴又摸出了一盒新烟,星星的火焰亮在唇边,照清了周围的青茬。
琢磨了一会儿,他道:
“这次是要走摇滚风?”
他们的乐队一向偏于流行风格。
周晏吐出一口烟雾,说着:“嗯。”
沈潋摆手散开它们,有些不满地道;“少抽点烟,坏嗓子。”
周晏侧头看过去,听话地摁灭掉烟头,白烟杆子还剩一大半,在满是灰烬的烟灰缸里很是突兀。
沈潋又道:“最近出什么事儿了,你怎么这副模样?”
周晏歪头,明知故问着:“哪副?”
沈潋犀利地评价:“狼狈的流浪汉,乱糟糟的。”
周晏歪头,笑了笑,“你懂个屁,这叫凌乱美,画个粉红的眼影,就叫破碎感。潮流,你懂吗?”
沈潋切了一声,耸耸肩,任意地听着周晏胡编乱造,扯开话题。
不再纠结周晏,他问道金比利:
“你不觉得这曲调乱吗?”
金比利安慰他道:“有点,尤其是后半段,不过我能改改,我已经有想法了。”
金比利一向是第二顺位作曲人,周晏写完初稿与他一同讨论修改,他们第一次合作是成蝶,最成功的也是成蝶。
想着从来也从没出过岔子,沈潋不再多言。
“能现在改吗?”
金比利已经拿起了笔:“当然行啊。”
刚巧张士也姗姗来到,推开门,捧着抹歉意的笑,张士打趣着:“哟,还没开始呀,看来我是来早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