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我喜欢你,可以吗?”王明昭说道。
李英才怔住了。
他看着王明昭,看着对方坦坦荡荡地回应着他的视线,没有一丝因他的拒绝而自尊心受挫的模样。
她的骄傲,她的自信,好像都是从骨子里冒出来的,生来就有,自然而然。
见他不答话,她甚至再一次地开了口:“我很喜欢你,我们可以在一起吗?”
陈旧的暖壶,破旧的把手,终于没能撑过主人手掌的暴力,在被不断虐待的第三十分钟“啪”得一声,断裂了开来。
热粥落下,洒了李英才一裤子,瞬间将裤子下白皙笔直的腿烫得通红,他却浑然不觉。
在王明昭因热粥洒落而发出的惊呼声中,他怔怔地点了头:
“好。”
李英才是在说出“好”字后的第三秒后悔的。
他是被过于强烈的喜悦冲昏了头脑,不知不觉地应了声,但他仍对自己的境况存有一种奇异的理智。之所以说“奇异”,是因为这种“理智”沁入他的心肺,深入他的骨髓,叫他在最荒唐的梦境中都不会遗忘。
关于他的出身,他的家庭,他的父亲,他乱七八糟的,让出身优渥的她想象不到的生活。
李英才张了下嘴。他是有话想说的。
他是想要说的。
他是应该说的。
他是一定要说的。
他是不得不说的。
他是必须,必须,必须要说的。
他不能有所隐瞒。
他不能有所隐瞒。
可是王明昭帮他擦身上的粥,关心他烫不烫。在得到“不烫”的回应后,她看着他,叹了口气,哭笑不得似的,亲了他一口。
柔软的嘴唇印在他的脸颊上,有一点冰凉的,湿润的感觉。
明明是凉的,却又好像点了一把火。从脸颊上的那个点开始,一瞬扩散,星火燎原,烧得他不知所措,烧得他的脸颊通红通红。
他的心脏拼命地跳动,吵得他震耳欲聋。
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亲吻。
母亲、妹妹,他所有的亲人,从未有人亲吻过他。
他想,迟一点吧,就迟一点。
他家那些污糟腌臜的事,就迟一点再告诉她吧。毕竟,一旦他知道他是怎样的贫穷,知道他家是怎样的污泥一潭,她就不会再要他了。
他这一生真的没有那么多喜悦,就叫他……就叫他快乐那么一小段时间吧。
哪怕自私。
哪怕令人唾弃。
哪怕稍纵即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