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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(第2页)

百姓都得能吃上饭,这是最重要的事。

除此之外,自家死几个人,出几件阴谋,又能算得上什么呢?

很久以前,有个挽着裤腿在田里插秧的青年。

他忍耐着毒辣日光的暴晒,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。

虽耕的是别人家的地,他思考的却是天下的事。

现在这样太不合理了。

他将来若是能成事,能站到上面去,得做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
他得建一个组织,作为皇权的依附和护盾,让继承人都变成懂理知事的好人。

二十年后,年幼的沈厌卿坐在往京城的马车上,撩开窗帘一角,偷偷看着外面。

外面好热闹,支着许多小摊子,买着各色物品。

吆喝着的人们脸上都带笑,不似以前的世道,人人见面都只会哭。

他盯着鲜红的糖葫芦看,心想那颜色好漂亮。

那时他还不知道,将来他会有一个要用一生的名头。

——“蜉蝣卿”。

第52章

沈厌卿闭一闭眼,将自己捧着那颗滴血人头的画面从脑中驱逐出去。

那颗水蓝色的耳坠仍静静躺在他掌心,像一滴凝聚了几万度春秋的眼泪。

它原属惠王所佩的玉组,是第十块玉佩的碎片。

沈侍读以玉佩为饵刺死惠王时,丢它丢的毫不犹豫。

却在数月后醒来再见它时,犹豫了半晌。

二十二避过小皇帝,为他呈上满匣洗净的碎玉。

这是暗卫间的秘密,暗卫的头领瞒过他们的主子,自作主张做了这件事。

沈厌卿竟也鬼迷心窍,拨拨找找选了一块最晶莹的,命人雕成耳坠。

他对自己说,这是胜者的战利品。

赢了的人,就该获得奖励。

碎玉的棱角被小心斫去,留下一滴圆润的湖水。

挂在帝师的鬓边,一挂就是整七年。

沈厌卿记得,最初那几月,姜孚时常欲言又止地看向他的耳坠。

姜孚猜到了什么吗?

但那都无所谓了,他只是个将死之人,何必追究他的一言一行呢?

他不解释,姜孚也会心,从不问出口。

物件只是物件,故人也只是故人。

时间一流过去,这些东西就都变得一文不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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