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钟却做贼心虚地将手机放下,“一个人待在国外,会比在这边自在吗?”
他又心不在焉地已读乱回,“人在外面会眷恋故乡的。”
“故乡?你也说没什么好牵挂的,在哪都一样吧。”说罢,她隐隐感觉到他应该不太想聊这个,换问别的,“当初出去留学又是怎么考虑的?”
“我想做的方向,学术前沿在漂亮国。刚好身边的前辈们都很愿意为我搭桥铺路,也就顺理成章地去了。”
“只是想读书?”
“嗯。”
好像一提到读书相关的事,他就变得特别乖巧可爱,甚至流露出孩童的天真。他是真的喜欢。工作的事他也喜欢,当然只有授课的部分,除掉繁杂的琐事,看那本笔记就知道,大半篇幅都是讲课细节的检讨。
“但是感觉总在同一个领域钻研,像一直待在狭窄的小盒子里,人会变笨,变呆。”说到此处,他别有意味地看了眼小钟,“就是思维固化,所以不同领域的书我都会让自己看些。”
小钟有点不服气,“终究是看书,你不体验生活。”
“又不是只看书不做别的。”他道。
小钟不动声色突然出击,“你去那边,有跟白女做过吗?什么感觉?”
他想了想,觉得这问题不对劲,气势忽然端起来,拘谨又拒人千里的样子,“小孩子问这个做什么?不许问。”
小钟表情变屑屑的,“没有啊,遗憾。”而后放低语声,眉眼弯弯邪笑着探寻,“不会就没有做过吧。”
他不予回应,连已读乱回的话都没有想,神情不自然地绷了很久。
两人又次第在花坛边的长椅坐下。木芙蓉红粉的花叶半凋。茉莉不见花影,香气却漫溢。
她说她知道姜夔的那句诗。
“是吗?”他又生出几分刮目相看的惊喜,“前段时间听人说,连李商隐都成冷门诗人了。”
“但是读诗的人依旧会读,没什么奇怪的。现在还有专门收录古诗词的网站,读诗就像刷微博,不一会就可以翻很多。我给你看。”
小钟当场向他演示一遍,“很好用吧。”
但忘了浏览器还存着刚刚搜索过他的标签页,退出时刚好教本人看见。
感到不好意思的却是大钟。
沉默片刻,他生硬地扭开话题,“姜夔,那几首即事的《鹧鸪天》我很喜欢。尽管大多是最简单的白描,谈不上高明的词法,无甚深意,但很有生活气息,质感像珂罗版印刷的照片,巧妙地绕旋在真实、画作和摄影三者之间。未必入得了古人的眼,但或许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。”
他一边讲,小钟也一边在手机上翻看。
这些《鹧鸪天》都太姜夔了。既不是《齐天乐》那样孤绝的名篇,咏蟋蟀,咏的是诗人的心高气傲,仿佛写出来就是为让人服气;也不是更流于俗艳、乏善可陈的作品:姜夔成为最姜夔的样子,别人也能写的凡俗字句,别人写不出的灵巧。
“鸳鸯独宿何曾惯,化作西楼一缕云。以前很喜欢这句。”
说着,一阵白鸽随风落进半圆形的下沉广场,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孩霸道地走进鸽群中央,将咕咕赶散。他忽然转过来问小钟,“你也要下去玩吗?”
“才不去。”
“很难相信我十七岁的时候,你也是那么点大的小豆丁。时间真是奇妙。历史中相隔千年的人感觉不出辈分,眼前只差十年的人,距离却明显。”
“老男人。”
她烦躁地从他身边站起来。
“姜夔七绝写得很糟糕,人菜瘾大,还写了不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