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已开始忙碌,手脚利落。任知昭托着下巴看她,问:“我哥呢?”
“他去跑步了,很快就回来。”
女人手法十分娴熟,时不时抬头看看任知昭。任知昭也看她,上下打量——她看上去不年轻了,浅棕的皮肤上布满细纹,手也粗糙,估计奔四了吧。
这么大的人了,是怎么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屁孩忽悠来扮家家酒的?
“你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任知昭忽然问。
“萨曼莎。”
“萨曼莎。”她双臂环胸,靠上椅背,“我哥给了你多少钱,让你陪他干这么荒唐的事?”
“小姐,我只是来照顾您的。”
萨曼莎没有抬头,语气如程序设定。
说来也好笑,这些天,任知昭身边充斥着各种只会说车轱辘话的“人机”,反倒是任子铮成了人味儿最重的那位。
一份欧姆蛋被摆到了桌上,配着纸制的餐具。正好这时,任子铮回来了。任知昭没等他冲澡,自己先开动了。前些天吃的牢饭真是有够她受的。
还别说,任子铮请的能人异士手艺真不一般。等他冲完澡出来,桌上的食物已经被干得差不多了。萨曼莎见状,给她递上一只小碟,里面是药。
任子铮坐到她身边,静静盯着她。
她抿了抿唇,忽然抬手指向他身后:“看那里!”
他纹丝不动,眼神都没飘一下。
“靠……”
任知昭咬牙低骂,把药一口吞了。
见她服了药,萨曼莎又拿了个什么东西来递到她眼前,问:“小姐,这是您的吗?”
任知昭一看,那是颗纽扣。
“早上打扫的时候,我在沙发底下捡到了这个。我记得您昨天好像穿了一件有纽扣的衣服——”
“咳咳我不知道。”任知昭一口打断了她,“你扔了吧。”
然后猛地瞪向一旁托着下巴看她的任子铮:“笑屁啊!”
任子铮弯了眼睛,目光落在她泛红的耳根上,慢悠悠地开口:“昭昭,我在这边呆得有点久了,明天我得回趟旧金山。”
“干嘛明天回去呀,下午就回吧,现在回也行呀,旧金山离了您可不得日损几个亿的gdp。”
阳光碎碎地洒进厨房,在木质餐桌上铺开一层金色。天气好,他跑完步回来,她一边吃早餐,一边怼他……这样的早晨,像极了他们十几岁的那些年。
任子铮唇角扬了扬,继续道:“我会尽快回来。昭昭,寒假你就在这里让我好好照顾你,好吗?下周一是你第一次复诊,萨曼莎会带你去。”
说着,他把萨曼莎招呼来,递给她一张卡:“和医疗有关的消费用这张卡。”
“好的先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