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是说,在这八月的高温中,我要穿着一套针织衫拍摄。等下还有更多厚重的衣服,等着我一件一件地苦熬。
摄影场地开阔,空调聊胜于无。几十盏布光灯一开,温度直逼三十五度以上。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事情。
早上叶初来时,我看到她的几个助理也带了一大堆冰袋、降温喷雾、吸汗纸、手持风扇。准备得甚是妥帖。其实《缪斯》杂志也为我们准备了这些,只是叶初如今今非昔比,不敢再乱用其他人提供的东西了。
不知等了多久,叶初终于闪亮登场。一看到她,我顿时觉得满身的苦热微不足道起来。
叶初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长风衣,戴着黑色皮手套,内衫上还系着军用皮带。整个人仿佛刚从审讯室里走出来一样。
这套打扮真是俊美至极,就算她现在掏出一把枪毙了我,我也觉得死得其所。
唯一不协调之处,就是叶初额上的汗意。没法子,金九要拼命。能在这地方、这时节受这份罪,对大多数艺人而言,已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光荣。
我上前笑着提醒叶初:“怎么这时候就把外套穿上了?”
叶初有些茫然:“这不是造型的一部分吗?”
“确实是。但我们一般在拍摄前几分钟才穿外套。”我低声说,“能少受点罪。”
叶初不赞同地摇了摇头:“那不就没有时间打理了吗?”
不过是一次杂志拍摄,叶初居然如此郑重。这让我有些惊讶。随即,我恍然:叶初在拍戏上的表现太过纯熟,以至于我时常忘记她也才二十出头。
对于叶初而言,这是她人生中第一张杂志封面。我这才意识到叶初的汗不全是热的,也有些是紧张所致。
我环视一周,凑近她道:“其实没必要这么紧张。《缪斯》拍谁都一个样。一年的杂志放在一起,像十二个孪生姐妹。”
叶初搓着皮手套,将皮质捻出咯吱咯吱的响声:“我没有井张。”
在这种时刻绝不能笑,否则叶初会加倍地记仇。我只好点头附和:“是的,我看出来了。虽然如此,我还是想跟你分享一些窍门——你把这当成拍戏就好了。就当自己在一部电影里,饰演一个很大牌的封面女郎。”
叶初眼睛一亮。
我无缘看到叶初拍摄单人封面的现场,也就不知道她表现得怎么样。但她也许不知道怎么拍杂志,却很清楚该怎么拍戏。我想,应该不会太差。
在拍摄完几组1ook之后,《天半》剧组的其他人也陆续到场。
作为主角,叶初需要与每个配角产生交互。我是第一个。
在其他人还在化妆的时候,我与叶初已经开始了拍摄。
摄影师要求我们摆出面对面交错的姿势。这姿势很别扭,看上去像是擦肩而过,实际上两人贴得极近。摄影师叫道:“要有一种面无表情地接吻的fee1——对对对,再向右侧一些——”
叶初从没和我接过吻。戏内没有,戏外更不可能。郑博瀚坚称李益明与黎如晦是钢铁般的战友,我猜他会把这话刻在墓志铭上。
叶初对待拍戏的态度很专业,我一早就现,她从不在乎在镜头前裸露身体,也不会在拍摄那些肢体接触的戏份时忸怩。几乎完全没有二十岁女孩该有的不自在和羞涩。
此刻我们面对面,离得很近。叶初的眼睛正向下垂,怜悯地看向我心脏的位置。那也是剧中黎如晦中枪的位置。这一幕的戏剧效果很好,我听到闪光灯“啪”地打了数次,咔嚓,咔嚓,快门声密密地响个不停。
不知怎么,我忽然觉得这个表情很熟悉。
我的思绪飘远了一瞬,这才意识到,我们相处的很多个瞬间,她都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的。
在跟我对戏的时候,在我一次又一次向她表演深情款款的时候,在她给我讲戏和演技的时候,在我ng的时候,在我认真地听她谈话的时候,甚至于——在我躺在雪地里的时候。
她可怜我。却不是为了我拍戏时吃的苦,不是因为我的疯狂,也不是因为我徒劳的示好。而是因为,我是个平庸却努力的演员,永远摸不到圣殿的门槛,只好用自残般的方式,将种种情绪装进胃袋,再敲锣打鼓地呕吐出来。
原来她早早就开始可怜我了。正因如此,她才容忍着我的一切。
那一刻,一种狂烈的情绪席卷了我的心脏。我乜斜着眼睛看着她的侧脸,严妆之下,她的表情仍然带着戏剧式的悲悯。我忽然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几乎要站立不住。
我想亲吻她,了狂似的亲吻她。然后在接吻的那一刻咬死她、吞噬她。将她的骨肉化作我的骨肉,将她的血泪化作我的血泪。这样,她的天赋、情感、理解力就能归我所有,成为我取之不竭的养料。我再也不用做可耻的小偷,再也不用——
我忽然张口,狠狠地咬住了叶初的肩膀!
叶初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真正的错愕,我感到她的身体战栗了一下,却没有推开我,而是下意识地拥抱住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