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今日之事的背后,一定有人主使,但愿姜家这棵大树能震住背后宵小。
“不愧是我妹妹!怎么这么聪明!”
姜祯眼睛大亮:他说起驯兽便来劲了。
“京城有好些个驯兽场,那家没有驯好,咱们换一家就行,大不了把全京城的驯兽师都换一遍,咱们慢慢试。”
“啊,还得多做几身猎装。从前做的那些一次也没穿过,都放小了。妹妹的个头比去年又长了一点呢,衣衫鞋袜都该换了。啊对了,胭脂水粉也得备些,妹妹虽然天生丽质,但要是被太阳晒黑了也不好,所以出门前得打点粉。我新作了一种粉,拿紫茉莉花做的,天然润泽,又轻又薄又匀净,看上去就跟没涂一样,看,我脸上就是,瞧不出来吧?”
他喜孜孜地把脸往姜菡萏跟前凑。
时人崇尚奢华,不单女子个个严妆,发髻珠翠环绕,连男子也涂脂抹粉,帽插珠花,日常比美,十分精心。
姜祯唇红齿白,眉目秀逸,眼睫毛比姑娘家还要长,鼻梁高挺,气度华贵,论相貌本就已十分出众。更兼每日是醉心装扮,光是他的冠带衣裳靴袜,姜家就要腾出两三个院子来放。他是京城最受瞩目的贵公子,无论是谁家的筵席,若是不能请到姜家家主到场,哪怕酒水饮食再别致也是黯然无光。
上一世兄妹俩在逃亡中离散,姜菡萏最后一次见到兄长,是姜祯省下半个馒头,悄悄给她吃。
那时是阴雨天气,雪半化不化,每一寸空气都冷得人发抖,但那半只馒头被油纸包得妥妥当当,一只藏在他的胸口,拿在手里,格外温热。
“妹妹快吃,我一口气吃了四五个呢,可撑死我了!”
哥哥的语气总是那么爽朗,要不是声音沙哑,面色发青,身形更是已经削瘦得不像样子,说不定真能骗人。
“哥哥吃。”她把馒头递回去,“哥哥更辛苦。”
“我辛苦什么?好不容易瘦下来,再多吃,胖回去怎么办?那多难看。”姜祯蛮不在乎地说着,“你慢慢吃,我去前面探探路。”
他说着就走了,然后再也没有回来。
隔着一片山林,姜菡萏隐隐好像听见有兵戈铁马之声,后来才知道,当时有队叛军正朝她藏身的地方来,哥哥故意暴露,引开了他们。
所幸有暗卫保护,哥哥甩脱了那次的追兵,只是兄妹俩从此失散,姜祯去了宁城,是蜀中面对叛军最后的屏障。
他在宁城坚守到了最后一刻,城门被攻破的时候,从城头一跃而下,以身殉国。
暗卫带来了他最后的遗言,那时她已经在蜀中匆匆成为皇后。
——妹妹,运气真糟,哥哥不能送你嫁人,但哥哥会死得干脆痛快,绝不会成为叛军要挟你的俘虏。
——妹妹,新婚快乐,平安幸福。
而今再见,灯火与炉火映得哥哥目光明亮,精神饱满,身姿挺拔,像一株在春天里蓬勃生长的绿树,枝条舒展,花开烂漫,如此耀眼。
真是,太好了。
“看不出来,很好看。”姜菡萏声音里有点哽咽,再也忍不住,她靠进哥哥怀里,抱住哥哥,“真的很好看……”
姜祯露出灿烂的笑容,抱住妹妹,但下一瞬,他的笑容顿住。
“不对啊,一般这种时候,你不是会让我闭嘴吗?”
他一低头,发现妹妹竟然哭了,立马惊慌。
菡萏生下来便和别的小孩不一样,不哭不闹,不说不笑。姜祯第一次抱妹妹,妹妹在襁褓里,粉雕玉琢,睁着一双葡萄似的眼睛,静静地看着他。
她就这样看啊看,再长大一些,仿佛就把尘世里的一切都看腻了,花儿粉儿,蝴蝶小鸟……她什么也不喜欢,什么也不在意。
直到五岁那年进了虞仙芝的丹房,刹那间,对丹房中央的那只丹炉一见钟情。
姜祯努力回忆上一次妹妹哭是什么时候,发现还是十二年前父母去世时。
十二年了,姜菡萏从未掉过一滴眼泪,现在竟然哭了!
姜祯把这辈子所有哄人的话都掏出来了,姜菡萏还是哭得不能自抑,像是要把所有委屈和伤心全部哭出来。
从前她觉得哥哥很无聊,哥哥喜欢的胭脂水粉也很无聊。
“我从前……太不懂事了……”姜菡萏抽抽咽咽,“现在我长大了,才知道哥哥是世上最好的哥哥,哥哥只要开开心心地活着,做什么都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