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笙笙停住脚步,回首看刘老四。
刘老四连唾沫也顾不上吞:“我曾三次跟着程子姗去那处宅子,有一次,我见到了那个兽首人。”
余笙笙心头微跳,表面不动声色,等着他继续说。
“别的我不懂,但那次我看到他用刀,用的是……左手,刀鞘当时挎在右侧。”
余笙笙眸子微眯,迅速回想,孔兔用的是剑,而且,剑是挎在左边。
绿湖目光微闪,根据刘老四所言,可以推断出,那个兽首人,应该是个左撇子。
金豹豹适时问:“就这?这也算?还有没有别的?”
刘老四绞尽脑汁,又想了片刻,猛然想起来:“啊,我记起来了,他说过一句话,说……最讨厌腕上长痣的人。”
刘老四声音由弱转强:“对,就是这么说的!说最讨厌腕上长痣的人。”
这个信息很重要,但余笙笙不确定,能不能拿来当证据,证明孔兔不是兽首人。
刘老四也就知道这么多,这些也是他无意中碰巧看到听到。
余笙笙转身往外走,刘老四大叫:“笙小姐!”
“先留着他,关在此处。”
“真是便宜你了!”金豹豹恨声骂道。
余笙笙快步回到住处,把方才的事一五一十记下。
金豹豹忍不住问:“小姐,就这么放过他?他害您,还害了亲兄弟,还害人家女儿,这样的人……”
余笙笙拨亮灯光:“怎么会?这样的人死不足惜。”
“不过,他是受苏知意的指使,刻意接近程子姗,现在程子姗意识不清楚,苏知意本来以为万事大吉,但现在,她还能高枕无忧吗?”
绿湖眼睛微亮:“小姐是想,留着刘老四,捂住消息,让苏知意自乱阵脚?”
余笙笙微笑点头:“正是。”
“至于刘老四,活着也并不比死了轻松,让他日日受惊恐,时时受熬煎,不比死更难受?”
金豹豹拍手:“是极!”
正说着,良伯的声音在外面响起。
“郡主,老奴求见。”
余笙笙放下笔,到外屋,请良伯进来说话。
良伯并没有进屋,站在廊下,隔着帘子道:“老奴给小姐选了两个人,都是信得过的,身手不错,小姐这次回府,可带回去安排。”
这也是余笙笙想再来庄子的原因之一。
除了带走刘老四让苏知意心生不安,也想挑两个人,带回苏府,作为自己的人手。
她以前没钱,连金豹豹都是捡的,现在有钱,能买自己的人,有皇帝恩典,有时候也能和苏府的人杠一杠。
“良伯,多谢。”